辞职被批准后,还能反悔撤销吗?
吴某,因为与领导发生口角,冲动之下提交了辞职信,并且被批准允许。但,两天之后他却后悔了,想收回辞职信,但却被人力资源部拒绝。这一案例告诉我们,辞职权利,真的不能随便乱用。因为,一旦说出“分手”就再难复合……
【真实案例】
2015年3月,吴某因工作上的小事与部门经理发生言语冲突,一气之下,当天就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了辞职信。
第二天,人力资源部同意了吴某的辞职,但要求他按法律规定继续工作30天。此时,吴某冷静下来,为自己的冲动、鲁莽后悔,向公司表示不辞职了,要收回自己的辞职信。但人力资源部拒绝了吴某的请求。
双方为此发生争议,吴某一纸诉状将食品公司告上劳动争议仲裁庭,请求恢复劳动关系。
最终,镇江市仲裁委对吴某的请求作出了不予支持的裁决。
【小编说】
辞职,是你的自由。录用,却是企业的自由。因此,在辞职报告提交、辞职谈话进行之前,一定要三思、再三思。因为,劳动者辞职行为一经批准,就有了法律效力,不能随便反悔、撤销。(当然,如果企业愿意的话,可以重新建议劳动关系。但愿意接纳吃回头草员工的企业毕竟还是少数,所以,最好还是别冒险。)